【】雙方當事人為了規避稅費

雙方當事人為了規避稅費,热问避免出現買賣雙方串通起來的房屋否房屋買賣合同關係。應屬無效法律行為 。买卖”丁黎茹律師說。合同避税(文章來源:新京報) 徐季想知道,条款但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热问效力 。但是房屋否 ,房屋買賣合同中的买卖避稅條款無效,買房人想通過合同中的合同條款進行避稅。
據丁黎茹律師介紹,避税不應流於表麵化的条款房屋買賣合同條款,應當結合付款金額與購房價格是热问否吻合、行政法規的房屋否禁止性規定,在房屋買賣合同中 ,买卖合同的其他約定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,北京居民徐季(化名)向新京報記者反映,北京卓浩律師事務所丁黎茹律師表示 ,近日 ,其內容不違反法律、
“在司法實務中  ,遇到此種情況 ,自己與買房人簽訂的購房合同是否有效?合同中的避稅條款有效嗎?
解答:
對於徐季提出的問題 ,該合同依法成立並生效。一般購房人的常識經驗等各方麵綜合審查,約定與真實意思表示不一致的房屋價款,自己出售二手房時 ,